我对宗教多元化的一点看法
作者:庄朝晖
亨廷顿写作《文明的冲突》,预测未来文明间的冲突。仿佛是给他的思想作见证,
911恐怖袭击随即便发生了。当前的伊拉克战争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宗教冲突的根
源性原因。也正因为此,开战当天,一些巴基斯坦的回教领袖马上呼吁对美国进行
圣战。
正是在当前文明间、宗教间的频繁冲突的背景下,宗教多元论的思想应运而生。基
督教神学家希克大力提倡宗教多元论,他认为:“彩虹是由地球大气折射成壮丽彩
带的太阳光,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一个隐喻,把人类不同的宗教文化解释为对神性之
光的折射”,他又用了“盲人摸象”的故事来进行比喻。
随后,孔汉思提倡“全球伦理”,倡导宗教间的求同存异,并得到宗教间对话的硕
果――《宣言》。谁知不久,宗教多元论阵营里德科斯又闹起了内哄,他写了一篇
文章,名叫“宗教多元论的不可能性”,他认为凡是多元论者无不持有某种“真理
标准”,这便决定了任何与其标准相冲突的观点都不是真理,这便决定了任何与其
标准相冲突的观点都不是真理。他的这一篇文章又使宗教多元化的思想受到了挑战
。其实,问题并不在宗教是否应该“多元化”,问题在于不同的宗教信仰是否会导
致“冲突”。如果不同宗教信仰不会导致冲突,那管它“多元”不“多元”。正是
因为不同的宗教信仰往往会导致冲突,所以才有研究宗教多元化的必要。这里尤其
要指出,基督教的排他性特别强,如使徒行传的“除他以外,别无拯救”以及基督
徒把福音传播视为一项神圣的使命。
接下来举个例子,闽南人喜欢淡一点的饮食,福州人喜欢甜一点的饮食,四川人喜
欢辣一点的饮食……众口难调,本来也没有什么是非。但如果闽南人看不惯福州人
的甜食,硬要逼福州人改淡一点,这时问题就出现了,双方很可能就要冲突起来了
。而我们回过头来想一想,个人生活环境不一样,有不同的饮食习惯很正常,我们
凭什么强要别人改变习惯?所以,我认为,虽然饮食习惯不同,我们也要尊重别人
的选择,同时也尊重别人改变饮食习惯的可能选择。闽南人喜欢平淡的,那就吃平
淡的;福州人喜欢甜食,那就吃甜食;四川人喜欢辣,那就吃辣……当然,像我这
样的闽南人在大学里吃川菜吃习惯了,闽南人也不会声讨我背叛了祖宗的饮食习惯
。饮食作如是观,宗教亦作如是观。基督徒信仰基督徒的上帝;穆斯林信仰穆斯林
的真主;……基督徒认为自己的宗教是最完善的;穆斯林认为自己的宗教是最完善
的;……这都不要紧,关键是不要冲突。
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:“人人有思想、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;此项权利包括改变
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,以及单独或集体、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、实践、礼拜和戒
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。”我私以为,只要我们按照这一条来做,宗教多元
不多元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们尊重别人的信仰,尊重别人改变信仰,不因为信仰
不同与人冲突。
我认为在宗教里头,佛教是心量最大的。
佛陀在修道的时候,也曾参访了一些外道,如哲学家、苦行人等。“外道”,这个
词在佛教里并不算贬义词。相反,“外道”相对于人类来说往往是褒义词。六祖曰
:“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。离世觅菩提,恰如求免角。”
我在论坛上与一些基督徒交流时,他们往往会热心地向你介绍基督教;当你流露对
佛教的好感时,他就会说佛教的种种不好。而一般佛教徒不会这样,他尊重你的选
择,他认为你有信仰能行善很好。六祖曰:“若真修道人,不见世间过。”佛教徒
当然也会适当地向你宣扬一些佛法,但如果你不接受,那也没事,他不会强迫你接
受。
因为佛教的这些特点,我认为未来的宗教多元化工作,应该多多参考佛教的思想。
参考文献:1.张志刚著.宗教学是什么.北京大学出版社.2002
(注:里面很多资料参考了以上文献,未曾一一列出,还请见谅)
2003年3月21日于厦门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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