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印度佛教简史》第二讲
第一部分:佛教产生前:印度之状况
第二章:印度的宗教
【一】:序言
印度民族众多,宗教也多,唯以雅利安人的宗教为正统,那就是因为雅利安有一套
完全的吠陀文化。根据吠陀而来的一贯思想和信仰。佛经之中的婆罗门教,现在的
印度教,都由此而来。〔婆罗门教转变为印度教始于公元七世纪的婆罗门教著名学
者--商羯罗〕
【二】:四吠陀
(1)、吠陀:
旧称--围陀、毗陀、皮陀;
新译--吠陀、吠驮;
译为:明智、明分。
(2)、《西域记》二曰:
其婆罗门,学四吠陀论,曰毗陀,讹也。一曰寿,谓养生缮性;二曰祠,谓享祭祈
祷;三曰平,谓礼仪占卜,兵法军阵;四曰术,谓异能伎数,禁咒医方。
(3)、四吠陀:
梨俱吠陀:含有1017篇长短不一的祭祀圣歌。仅十分之一是关于一般世俗
的,十分之九皆是宗教。尤以〖礼敬太阳神歌〗为最重要,乃
是婆罗门僧侣朝夕祷颂的一首。其内容内容成立时代不一,最
迟为西纪前一千年左右编集而成。〔此吠陀乃为考察雅利安最
古状态的唯一资料。〕
沙摩吠陀:计收圣歌1549首,为婆罗门僧侣于酒祭时所唱者。
夜柔吠陀:与沙摩吠陀大致相同,是教导如何施行祭礼者,所不同的,大
部分为梨俱吠陀中,尚未出现的独特的祭词。
阿达婆吠陀:内容分二十卷,包括七百三十一首圣歌。此系雅利安人与印
度原居民族接触之后,吸收其若干信仰的要素而后集成,故
其多属神咒,为控制神鬼之法,仅少数为歌颂上帝之诗,故
多含迷信色彩。
一者属赞诵;
二者属祭祀;
三者属歌咏;
四者属禳灾。
「见:注一」
【三】:四阶级
(1)、〖四阶级〗产生的背景:
阶级制度的出现,乃在雅利安人到了印度以后,由于吠陀诗歌的渐增,祭祀仪式的
渐繁,始产生专职祭司。祭司自私,为保自姓利益,乃主张祭司的世袭,遂因藉神
职权威而唱出四姓阶级。
另:前可能是消极的阐述。如果从积极方面,我们不得不承认,雅利安人文化的高
度进步。形成的文化背景导致的文化统治。
(2)、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:〔这些就是标准的神教特色。〕
『A』、吠陀天启主义:吠陀由梵天上帝启示而来,故神圣无上。
『B』、祭祀万能主义:依吠陀指导而行祭祀,故无所不能。
『C』、婆罗门至上主义:祭祀须由婆罗门僧侣职掌,故婆罗门阶级是至上的。
(3)、四阶级:
『A』、 婆罗门:祭司阶级的宗教师,由历代子孙繁衍而形成一大种姓。他们是
生来的僧侣,但却祗有到年老时始行林居的出家生活。
「见:注二」
『B』、 刹帝利:王者阶级的武士族。对内统治,主要是对外抗御,而出现的武
人种姓。由于武艺世袭,战士专职形成,他们藉婆罗门祭祀而
得神佑。故是第二阶级。
『C』、 吠舍:除了祭司、武士之外,其他从事农、工、商业的雅利安人。
『D』、 首陀罗:乃是被征服的先到的达罗维荼人。是奴隶、贱民。是从事最下
贱的工作或劳动者,他们随时可以被杀、被卖。
「见:注三」
另:
婆罗门~祭司,负责主持宗教祭祀之人;
刹帝利~武士、王室贵族;
吠舍~一般平民、农民、商人、手工业者;
首陀罗~奴隶。
【四】:神的信仰
雅利安人信仰是根据吠陀而来。在梨俱吠陀中,分宇宙为天、空、地三界。每一界
有十一神,计有三十三神。然其他神数颇多…………。
特色:
(1)、 在看似多神教中,唯其往往对某一主要神的赞颂,都用最上的词句来形容,在
主要神中,都会得到至上的同一赞美,故在众多主要神中,常变更其地位,因
此有人称之为交换神教;
(2)、 但,人们又会从自己主观出发,专只崇拜众神中的某一神,故又被人视为单一
神教。
(3)、 通常,雅利安人崇拜太阳、天、雨、空气、火,这五种天然力量的神格化。但
对:天之神-婆楼那〔Varuna〕、
雷雨之神-因陀罗〔Indra〕
特别崇拜,故有人以为印度之名,即由此神之名而来。
「见:注四」
总结:
(1)、 吠陀的神,是先由天神、空神而渐重地神。
(2)、 其原始的神为特尤斯〔Dyaus〕,此神与希腊的宙斯及罗马的丘比特,同为
由发光〔dyu〕之语根而成的神名,乃由光明而神化。
(3)、 吠陀神界最有力的神是:天神-婆楼那〔出现稍早于〕
空神-因陀罗
地神-〔火神〕阿耆尼〔Agni〕
【注一】:
〖吠陀〗就是〖知识〗之意。
传三千年前,雅利安人从中亚细亚原住移住印度西北的〖五河〗流域地方时,由于
崇拜自然(所赐丰富),以大地一切自然现象,却认为是神。赞叹其美丽庄严形象
,威德灵能,祈求现世幸福,家族繁荣,其所成立之经典,名之为〖吠陀〗。
依婆罗门传说,此四吠陀由梵文所演,其声常住不灭。由仙人所撰集以统传教化。
其中以〖梨俱吠陀〗为最主要。吠陀神话,吠陀宇宙观,皆存在内。
【注二】:
婆罗门教除了主张严格的种姓制外,还认为人〔不包括首陀罗〕的理想生活应分四
期:
一:净行期〔梵行期〕幼时入塾,从师学习吠陀文献,实行宗教仪轨,履行宗教
义务,这个时期的生活目的就是法--求法。
二:家居期〔家住期〕学成归家,娶妻生子,积赚财富,履行成家立业的世俗义
务,这个时期的生活目的就是(欲)和(财)-结婚和求
财。
三:林居期〔林栖期〕离家入山,匿迹林泉,打坐参禅,侍梵祭天,过简朴的出
家生活为最后的解脱作准备,此时可携妻修行。
四:遁世期〔出世期〕单独实践苦行,弃家云游乞讨,以苦为乐,磨练意志,争
求最终极的解脱。
【注三】:
四大阶级中:
前三者有诵念吠陀经及祭祀的权利,死后得再投生于世,称为再生族;
后一者非雅利安族,无诵经祭祀的权利,亦无转世投生的希望,称为一
生族。
前一婆罗门族于死时只须拜神诵经,即可归返宇宙本体之梵天,称为顿悟族;
第二、三刹帝利及吠舍族,除诵经祭祀外,尚得苦练修禅方生梵天,称为渐悟
族。
【注四】:
佛教中的〖韦陀天将〗手中所拿的〖宝杵〗,据说就是〖因陀罗神〗所使用的武器
。可见,佛教中有很多现象是借鉴了印度教的倾向,也是复合的神。
【自按】:
佛教人自己把佛教说成是不崇拜偶像的非哲学非宗教性,也是模糊的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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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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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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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八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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